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以及湖南大学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机构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管理;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为组长的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学院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工作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复试监督小组电话:0731-88684802。
二、考核安排
(一)考核时间
2022年4月25日。
(二)考核方式
腾讯会议
(三)分值
考核总成绩为400分。
1.英 语:100分
2.专业课一(专业基础知识):100分
3.专业课二(专业综合知识):100分
4.综合面试:100分
(四)考核内容
外国语水平测试: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测试,主要考核外语写作、文献阅读及翻译能力。
专业课一测试:主要考核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对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进行测试。
专业课二测试: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反应、表达、创新等方面的能力;个人基本素质、心理健康状况、从事社会公益、思想政治素质及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三、考核规则
1.4月25日前,考生应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21152168@qq.com:(1)本人准考证;(2)身份证明: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3)应届生:学生证(或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4)本科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5)《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6)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语言等级证书)。
学院安排专人在考核前对考生报考资格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2.学院向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发出考核通知,详细介绍有关网络平台使用办法、考核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3.按“两识别”(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原则做好考生信息审核及复试组织工作。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4.按照学校复试工作规定,学院安排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完成后上交研究生院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是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现场记录和评分的主要载体。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考核结束后,录音录像须报送研究生院备存,保存时间为一年。
四、录取规则
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根据考生考核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录取工作,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核成绩不合格(即考核成绩低于240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学院将拟录取建议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考核成绩等信息)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3.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未按时与学院进行考核确认、未按时缴纳复试费、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及面试过程信息泄露者,一律不得录取。
4.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远程网络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五、考生须知
1.考生资格审查由学院实施,研究生院进行复查。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参加考核。考生参加考核时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专家推荐信。
2.考核费用由学校计划财务处统一收取,标准:120元/人。
考生登录“湖南大学网上统一支付平台”(http://xysf.hnu.edu.cn)缴费,无须进行注册,直接登录即可,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初始密码为考生证件号后六位或6个0。考生登录缴费系统后,选择:“其他缴费—操作(勾选)—进入缴费—下一步—支付方式”即可完成缴费。目前已开通中国银行、银联在线、微信扫码网上支付功能。硕士复试收费项目编号2020050001。
3.准备好配备有清晰摄像头的电脑及手机设备,并提前下载安装好面试软件,完成注册、准考信息及承诺书确认、报名材料提交、摄像头及麦克风调试等操作。设备需保证电量、存储空间充足,面试期间建议连接优质Wi-Fi网络,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面试场地应保证照明良好、不逆光,环境安静,不得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无关人员。面试时,考生应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保证摄像头可清晰拍摄到上半身。面试期间,考生不得佩戴耳机,眼睛不可离开屏幕,不可切换面试界面。
考生若不具备远程考核条件,请及时联系所报考学院寻求支持和帮助。
六、监督和复议
学校监察处对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电话:0731-88821680。
考生对考核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先行向学院提出,学院将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学院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监察处和研究生院招生办提出申诉。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684805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3年港澳台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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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参加考核考生名单
考生编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代码 |
报考专业名称 |
报考学习方式 |
105322023000006 |
张然月 |
025100 |
金融 |
全日制 |
读研在金统
金大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