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机构
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招生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学院复试招生具体工作方案。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全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成立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学院复试工作。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
二、复试分数线
(一)学院复试分数线划定原则
学院根据以下原则划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1.学院复试分数线不低于学校复试分数线;
2.对于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在满足原则1的前提下,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与统考招生指标比例不低于120%。
(二)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表1 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学科专业 |
复试分数线 |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 |
单科满分>100 |
|
金融学(020204) |
350 |
50 |
90 |
数量经济学(020209) |
350 |
50 |
90 |
统计学(027000) |
350 |
50 |
90 |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表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学科专业 |
复试分数线 |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
金融(025100) |
365 |
55 |
85 |
|
应用统计(025200) |
370 |
55 |
90 |
|
保险(025500) |
370 |
55 |
90 |
三、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及上线人数
(一)科学学位招生计划及上线人数
表3 科学学位招生计划及上线人数
学科专业 |
招生计划 |
已招收推免生 |
上线人数 |
拟招统考人数 |
金融学(020204) |
47 |
28 |
19 |
19 |
数量经济学(020209) |
2 |
1 |
1 |
1 |
统计学(027000) |
9 |
6 |
3 |
3 |
(二)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及上线人数
表4 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及上线人数
专业 |
招生计划 |
已招收推免生 |
统考拟招人数 |
上线人数 |
复试人数/拟招人数 |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
金融 (025100) |
127 |
20 |
56 |
0 |
71 |
20 |
93 |
0 |
1.31:1 |
应用统计 (025200) |
33 |
0 |
15 |
0 |
18 |
0 |
23 |
0 |
1.28:1 |
保险 (025500) |
27 |
0 |
10 |
0 |
17 |
0 |
22 |
0 |
1.29:1 |
说明: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1人,已上学校复试线,根据学校招生政策,该考生指标单列,不占用学院指标。
(三) 复试名单
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学院将复试考生名单和有关复试分组事宜公布于学院官方网站(/)。请考生关注学院网站相关通知,若有疑问,及时与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31-88684805。
四、资格审查
学院网站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后,请复试考生按照学院要求于3月25日前将本人考试准考证、身份证电子版、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本科成绩单,《诚信复试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英语四六级成绩单(或其他语言等级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及其它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材料等的扫描件,所有材料按如上顺序整理到一个pdf文档后,发送至邮箱:593536527@qq.com,邮件主题:“资格审查”,附表名称:“专业-考号-姓名”。
符合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还需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复试及录取资格。
五、复试方式与复试时间
(一)复试方式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使用学校统一选用的软件平台——南软研究生招生在线面试平台,或者腾讯会议(备选平台)。
(二)平台系统测试时间
3月26日
(三)复试具体时间安排
表5 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具体时间安排
时间 |
工作安排 |
备注 |
3月23日 |
学院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与复试考生名单 |
研究生院官网、学院官网公告通知栏 |
3月24日- 25日 |
接收复试考生资格审查材料:1、准考证、2、身份证复印件;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4、本科成绩、5、学生证电子版、6、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材料、 考生注明手机号、微信、QQ号。所有材料按如上顺序整理到一个pdf文档。 |
发送至QQ邮箱:593536527@qq.com 邮件主题:资格审查 附表名称:专业-考号-姓名 |
3月 26日 |
复试考生分组及平台系统测试 |
|
3月27日-29日 |
组织网络远程复试 |
|
4月9日 |
学院确定拟录取建议名单,报送研究生院 |
|
六、复试内容与分值
复试包括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和语言测试三部分,总成绩为240分,复试成绩做规格化处理。每位考生的线上复试时间为30分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复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一)专业测试(100分,15分钟)
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共100分。专业测试包括题库随机抽题与开放式提问两部分。
(二)综合面试(120分,10分钟)
主要考察考生的思维、反应、表达、创新等能力,个人基本素质、心理健康状况、社会公益、思想政治素质及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共12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三)语言测试(20分,5分钟)
主要为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共20分。
七、复试规则
1.按“两识别”(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原则做好考生信息审核及复试组织工作。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按照学校复试工作规定,学院安排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5 人。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完成后上交研究生院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情况记录》是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现场记录和评分的主要载体。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录音。
八、录取与调剂
(一)录取规则
1.学院根据考生总分情况(即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考生总分排名相同,则科学学位考生按照其初试成绩依次以专业课、数学、英语成绩高低的优先次序排定顺序,专业学位考生按照其初试成绩依次以专业课、经济学联考综合能力、英语成绩高低的优先次序排列。学院根据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即复试成绩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经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未按时与学院进行复试确认、未按时缴纳复试费、招生过程中任何环节弄虚作假及面试过程信息泄露者,一律不得录取。
3.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远程网络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4.调档: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调档至我校。全日制定向类别考生不调档。
定向类别的考生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二)调剂
我院各学科专业均不接收校内外调剂。
九、信息公开
学院将在本学院的网站公示复试名单及成绩、拟录取建议名单,拟录取建议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学校公布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十、考生复试须知
(一)诚信复试
考生应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湖南大学和57365z线路检测中心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以下行为将触犯刑法: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二)复试费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网上缴费复试费,缴费标准为 120 元/人。
(三)考生复试硬件设施准备
1.考生准备好配备有清晰摄像头的电脑或手机设备,并提前下载安装好复试软件,完成注册、实人认证、准考信息及承诺书确认、复试材料提交、摄像头及麦克风调试等操作。设备需保证电量、存储空间充足,复试期间建议连接优质 Wi-Fi 网络,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2.考生应保证复试场地照明良好、不逆光,环境安静,不得出现除考生外的其他无关人员。复试时,考生应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保证摄像头可清晰拍摄到上半身,确认上半身及手部动作处于视频范围内,保证音像设备全程打开。复试期间,考生不得佩戴耳机,眼睛不可离开屏幕,不可切换面试界面。若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时,考生须立即联系复试小组工作人员。
3.复试前,学院将安排考务人员与复试考生联系并进行系统和设备等测试,确定考生考试时间,确认考生设备、软件、网络、考试环境等条件达到复试要求。考生若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及时联系学院寻求支持和帮助。
4.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指定会议室系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等有关材料候考,并主动配合考务工作人员完成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务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5.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6.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学校和学院将对其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复试工作要求
1.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将全程监督复试全过程。
2.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二、体检
考生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由学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十三、咨询、申诉及监督
1. 信息查询: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学院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湖南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hnu.edu.cn/index.htm
2. 申诉:申请人对学院硕士生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若申诉人对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 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学院咨询电话:0731-88684805
研究生院招生办:0731-88822856
电子邮箱yzb@hn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2021年研招录取)
4.监督: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情况可向学院复试监督小组或者学校监察处反映。
学院复试监督小组:0731-88684802
学校监察处:0731-88821680
十四、其他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学校相关规定有异议处,按学校规定执行。如有未尽事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商议后公示。
附件1: 2021年57365z线路检测中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附件2: 诚信复试承诺书
57365z线路检测中心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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