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科研机构、直附属单位: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见附件2)
二、评价程序:
1、项目负责人对照合同内容,整理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佐证材料,据实填写《绩效自评数据表》(见附件3)、《绩效评价自评指标表》(见附件4)、《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表》(见附件5)。
2、《绩效自评数据表》及《绩效评价自评指标表》由负责人所在学院/单位审核并盖章。
3、《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表》需由计划财务处审核并盖章。尚未签订合同及立项的项目该项可免。
4、项目负责人于2018年3月23日前将经过审核的资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院高新办(校办公楼233室),电子版发至 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该Email地址已收到反垃圾邮件插件保护。要显示它您需要在浏览器中启用JavaScript。 该E-mail地址已受到防止垃圾邮件机器人的保护,您必须启用浏览器的Java Script才能看到。 。
三、咨询方式
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湖湘青年英才、软科学项目:刘 鎏 朱云 0731-88823953
平台、科技领军人才:颜 璠 蒯 瑜 0731-88821671
科普项目:刘一铮 0731-88823307
附件1:《关于开展2017年度省科技创新计划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附件2:《评价对象清单》
附件3:《绩效自评数据表》
附件4:《绩效评价自评指标表》
附件5:《专项资金支出情况表》
读研在金统
金大团